泰州食堂承包的监管措施通过严格准入审查、强化过程监管、压实主体责任、创新技术应用、完善协同机制、严格责任追究六大核心举措,构建了全链条、多层次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严格准入审查,筑牢第一道防线
- 资质审核与动态管理
- 对承包经营企业实行“双审查”:一是核查食品经营许可证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基础资质;二是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等平台筛查企业信用记录,排除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。
- 例如,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机关食堂采购项目中明确要求供应商“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,并需提供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等证明材料。
- 承包合同规范化
- 集中用餐单位(如学校、医院)与承包企业签订合同时,必须明确食品安全责任条款,包括原料采购、加工操作、留样管理等具体要求。
- 泰州市教育局要求学校食堂承包合同中需约定“每日提供食材检测报告”,并作为付款必要条件。
二、强化过程监管,覆盖全流程风险点
- 关键环节专项检查
- 环境卫生:重点检查通风、防蝇防鼠、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,以及库房、操作间、分餐间等场所的清洁度。例如,姜堰区市场监管局在秋季检查中要求食堂“食材储存、出库严格区分摆放,进货时按种类、特性、日期分类存放”。
- 加工操作:对照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,核查索证索票、进货查验、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情况。泰州市规定学校食堂每餐次每种菜品留样≥200克,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。
- 人员管理:严格执行晨检制度,发现发热、腹泻等症状人员立即调离岗位。海陵区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每日轮流参与验菜,避免权力集中导致的腐败风险。
- 高频次抽检与飞行检查
- 市场监管部门对高风险食堂(如用餐人数超300人的机构)每年检查频次提升至3次以上,并随机开展“不打招呼、直奔现场”的飞行检查。
- 2023年泰州市开展的集中用餐单位专项治理行动中,抽查比例不低于新获证单位食堂数量的5%,对问题单位建立清单并限期整改。
三、压实主体责任,构建责任闭环
- “双总监制”与三级管理
- 学校、医院等集中用餐单位需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,承包经营食堂实行“双总监制”,形成“单位负责人-食品安全总监-食品安全员”三级责任体系。
- 泰州市要求食堂严格执行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制度,例如每日记录环境卫生、设备运行情况,每周分析风险隐患,每月召开调度会部署整改。
- 校长陪餐与家长监督
- 推行校长(园长)陪餐制度,每餐均有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,并做好记录。海陵区邀请人大代表、家长委员会成员实地参观食堂,通过“同餐同价”提升透明度。
- 泰州市“阳光食堂”平台实时公示招标采购、财务收支等信息,家长可扫码查看菜品溯源数据。
四、创新技术应用,提升监管效能
- 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全覆盖
- 学校食堂“明厨亮灶”覆盖率达100%,医疗机构、养老机构等食堂覆盖率超80%。通过高清摄像头和AI视觉分析技术,自动识别未戴口罩、健康证过期、鼠患等违规行为。
- 姜堰区2025年春学期检查中,60家学校食堂已部署“明厨亮灶+AI”系统,累计推送风险提示176条,处置率100%。
- 智慧监管平台动态预警
- 依托“阳光食堂”平台,对食材采购、加工、留样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控。例如,泰州市率先推行校外供餐“一码清”,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。
-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,对频繁出现问题的供应商或食堂纳入“黑名单”,实施联合惩戒。
五、完善协同机制,形成监管合力
- 部门联动与属地包保
- 市场监管、教育、民政、卫健等部门建立联合督查机制,对开学季、考试季等重点时段加大督导频次。例如,泰州市泰州食堂承包要求包保干部对高风险食堂每季度至少督导1次,问题整改率需达100%。
- 属地政府将食堂监管纳入年度考核,对落实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。
- 社会监督与行业自律
- 畅通“12315”投诉渠道,鼓励消费者举报违规行为,对查实线索给予奖励。泰州市规定,对存在经营腐败变质食品等行为的食堂,一律顶格处罚并公开曝光。
- 行业协会定期组织承包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培训,推广“五常”“6T”等先进管理模式,提升行业整体水平。
六、严格责任追究,强化震慑效应
- 法律责任与信用惩戒
- 对违反《食品安全法》的承包企业,依法处以罚款、吊销许可证等处罚,并纳入“信用中国”黑名单。例如,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某学校食堂使用过期食材的行为,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。
-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,其主要负责人5年内禁止从事相关行业。
- 案例警示与培训教育
- 定期公布典型违法案例,组织承包企业负责人参观法庭审判或拘留所,增强法律敬畏感。海陵区每年开展“食品安全宣传周”活动,通过案例展板、模拟法庭等形式普及法规。
- 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绩效考核,对连续3年无事故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。